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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未明确不同种类的生活垃圾投放的时间、地点,未分类收集、贮存生活垃圾且逾期不改正的行为进行处罚 |
设定依据: |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
行政决定部门: | 新街口街道办事处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其他 |
行政决定类别: | 行政处罚 |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20002 京ICP备190149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