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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对向社会开放的停车场管理单位未配置完备的停车设施标志标识,为停车人进出提供明确的引导,为残疾人提供必要服务逾期未改正的行为进行处罚 |
设定依据: | 《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 |
行政决定部门: | 新街口街道办事处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其他 |
行政决定类别: | 行政处罚 |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20002 京ICP备190149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