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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对食品摊贩经营冷荤凉菜(生食水产品、裱花蛋糕、散装熟食、散装酒,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区人民政府确定不得经营的类别)的行为进行处罚 |
设定依据: | 《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 |
行政决定部门: | 广外街道办事处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其他 |
行政决定类别: | 行政处罚 |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20002 京ICP备190149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