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
事项名称: | 对收集、运输生活垃圾的单位未根据生活垃圾收集量、分类方法、作业时间等因素,配备符合标准的收集工具、运输车辆以及符合要求的人员的行为进行处罚 |
设定依据: |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
行政决定部门: | 白纸坊街道办事处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其他 |
行政决定类别: | 行政处罚 |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20002 京ICP备190149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