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

事项名称: 对在生态清洁小流域范围内随意取土、挖砂、倾倒垃圾、排放污水的行为进行处罚
设定依据: 《北京市水土保持条例》
行政决定部门: 西长安街街道办事处
行政相对人类别: 其他
行政决定类别: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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