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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对生活垃圾集中转运、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单位未按规定处置生活垃圾处理工程中产生的污水、废气、废渣、粉尘等,致使垃圾集中转运、处理设施排放未达标的行为进行处罚 |
设定依据: |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
行政决定部门: | 牛街街道办事处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其他 |
行政决定类别: | 行政处罚 |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20002 京ICP备190149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