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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对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的行为进行处罚 |
设定依据: | 《北京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北京市水利工程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
行政决定部门: | 牛街街道办事处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其他 |
行政决定类别: | 行政处罚 |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20002 京ICP备190149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