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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对城镇地区内单位和个人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倾倒生活垃圾的和单位随意倾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的行为进行处罚 |
设定依据: |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垃圾渣土管理的规定》 |
行政决定部门: | 什刹海街道办事处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 |
行政决定类别: | 行政处罚 |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20002 京ICP备190149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