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

事项名称: 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的企业未经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批准从事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活动的行为进行处罚
设定依据: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行政决定部门: 什刹海街道办事处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
行政决定类别: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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