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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对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按照规定单独收集、委托有资质的企业运输和处理餐厨垃圾或自建复合标准的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就地处理的行为进行处罚 |
设定依据: | 《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 |
行政决定部门: | 什刹海街道办事处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其他 |
行政决定类别: | 行政处罚 |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20002 京ICP备190149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