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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对复制单位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或者终止复制经营活,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批准设立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备案的行为进行处罚 |
设定依据: | 复制管理办法 |
行政决定部门: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 |
行政决定类别: | 行政处罚 |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20002 京ICP备190149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