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

事项名称: 对制作和播出药品、医疗器械、医疗和健康资讯类广告需要聘请医学专家作为嘉宾的,播出机构未核验嘉宾的医师执业证书、工作证、职称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并未在广告中据实提示,聘请无有关专业资质的人员担当嘉宾的行为进行处罚
设定依据: 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
行政决定部门: 区文化和旅游局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
行政决定类别: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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