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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对委托复制电子出版物、电子出版物非卖品的单位,经批准获得电子出版物复制委托书之日起90日内未使用,未向发放该委托书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交回复制委托书的行为进行处罚 |
设定依据: | 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 |
行政决定部门: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 |
行政决定类别: | 行政处罚 |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20002 京ICP备190149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