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

事项名称: 对未取得相应等级的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擅自承担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迁移、重建工程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进行处罚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行政决定部门: 区文化和旅游局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
行政决定类别: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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