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

事项名称: 对遇有危及文物安全的重大险情,未及时采取措施或者未向文物行政部门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进行处罚
设定依据: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
行政决定部门: 区文化和旅游局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
行政决定类别: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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