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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永清清源(北京)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91110102582509164C |
法定代表人: | 解海鹏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西大栅栏街道罚字﹝2024﹞10324号 |
处罚依据: | 依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款:“违反第一款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可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在城市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的影响市容的物品无法确认其所有人和管理人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在公共媒体以及物品所在地发布公告,督促物品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履行责任。公告期间不得少于7日。公告期间届满无人认领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可以对违法堆放的物品予以清除。违反第二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可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违反第三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可处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之规定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对永清清源(北京)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08-19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大栅栏街道办事处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4-08-19 |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20002 京ICP备190149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