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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91110102MA04BD33XY |
法定代表人: | 马卫国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建法罚﹝西建﹞字﹝2024﹞第530063号 |
处罚依据: |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责令你单位停止施工并于2025年1月27日前改正该行为,并给予你(单位)726693.13元(工程合同价款58135450.68元的百分之一点二五)罚款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12-27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西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4-12-30 |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20002 京ICP备190149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