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中瑞晟程(北京)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9111010259969997XX |
| 法定代表人: |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西财监督罚字﹝2026﹞1号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7年修正)》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八)项 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决定对中瑞晟程(北京)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3-12 |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西城区财政局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6-03-13 |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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