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

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圣康华医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圣康华眼科医院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1101027577150910
法定代表人: 刘熙朴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西卫传罚〔2022〕022号
处罚依据: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一)项、《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一)项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
处罚内容: 警告;罚款2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2-11-08
处罚机关: 北京市西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信息发布时间: 2022-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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