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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南城香餐饮有限公司第四十分公司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91110102MA01RFXQ9D |
法定代表人: | 汪伟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西广外街道罚字〔2023〕10104号 |
处罚依据: |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对北京南城香餐饮有限公司第四十分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5-25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广安门外街道办事处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3-05-26 |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20002 京ICP备190149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