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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嘉鸿合众商贸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911101023484321971 |
法定代表人: | 刘丽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西什刹海街道罚字﹝2023﹞20192号 |
处罚依据: | 依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五款之规定,并综合考虑案件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本行政机关于2023年8月4日做出决定如下:对北京嘉鸿合众商贸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玖佰元整。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对北京嘉鸿合众商贸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玖佰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8-04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什刹海街道办事处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3-08-10 |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20002 京ICP备190149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