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铠钺防护科技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91110229099829651K |
法定代表人: | 孟祥君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西人防﹝罚决﹞﹝2025﹞01号 |
处罚依据: |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款和《北京市人民防空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版)》C45021A020的规定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本机关认为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存在1处防护设备达不到防护功能要求的情况,无从重和从轻情节,现根据《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款和《北京市人民防空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版)》C45021A020的规定,对你单位做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人民币叁万玖仟贰佰叁拾伍元零伍角贰分。 请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北京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单》就近到银行缴纳罚款;如在银行开设账户,也可以转账方式到银行缴纳罚款。如确有经济困难,可以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机关书面申请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也未申请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将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06-04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5-06-05 |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20002 京ICP备190149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