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

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安达志远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1101087747084089
法定代表人: 彭倩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西大栅栏街道罚字﹝2024﹞10450号
处罚依据: 依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四十六条:“城镇地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围挡、临时厕所和垃圾收集设施。建设工程施工或者拆除作业期间,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尘土飞扬、污水流溢;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日产日清;对需要回填的土方,应当进行苫盖。建设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或者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清除弃物弃料和围挡、临时厕所、垃圾收集设施及其他临时建筑设施。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对北京安达志远科技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4-10-14
处罚机关: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大栅栏街道办事处
信息发布时间: 2024-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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