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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恒德天成科贸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91110106053573187K |
法定代表人: | 庞晓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西什刹海街道罚字﹝2025﹞20014号 |
处罚依据: | 依据《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参照《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行政裁量权基准〉的通知》(京城管发〔2023〕67号)的相关规定:罚款数额=罚款基数×(基准系数+情节系数0),综合考量本案违法行为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实际情况,本行政机关于2025年2月24日做出对北京恒德天成科贸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的处罚决定。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对北京恒德天成科贸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的处罚决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02-24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什刹海街道办事处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5-02-26 |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20002 京ICP备190149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