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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峰顺腾达建设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91110111MA01BL2LXN |
法定代表人: | 刘玉朝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西什刹海街道罚字﹝2024﹞10470号 |
处罚依据: | 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对北京峰顺腾达建设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07-31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什刹海街道办事处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4-08-06 |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20002 京ICP备190149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