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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信美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91110111MA01JTDB3W |
法定代表人: | 杨武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西大栅栏街道罚字﹝2024﹞10135号 |
处罚依据: | 依据《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违反本规定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建筑垃圾运输服务单位未按照规定使用电子运单,如实记录建筑垃圾处置情况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依法吊销生活垃圾运输经营许可。”的规定,参照《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重新发布〈北京市城管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京城管发〔2023〕67号) 的相关规定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决定对你单位给予柒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05-13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大栅栏街道办事处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4-05-13 |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20002 京ICP备190149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