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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乾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91110116MABX4TNX4X |
法定代表人: | 蔡蒙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西人社综执罚字﹝2024﹞13号 |
处罚依据: | 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及《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序号3的规定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本行政机关于2024年6月20日接到匿名举报,称北京乾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北京市西城区南横东街甲96号用工期间涉嫌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本行政机关于2024年6月21日立案调查。在调查过程中,本行政机关于2024年6月22日向该单位直接送达了《北京市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查询问书》(京西人社综执询字〔2024〕166066号),要求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于2024年6月24日,携带相关材料到本行政机关接受调查询问。该单位2024年6月27日接受调查时,未按要求提供《职工名册》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施工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农民工工资支付台账》原件及复印件、《工程款过程结算及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人工费用及时足额拨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工资单》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考勤记录》原件及复印件。本行政机关于2024年7月10日向该单位直接送达《北京市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京西人社执字〔2024〕18号),责令该单位自收到《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向本行政机关报送材料,该单位逾期未改正。上述事实有《北京市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查询问书》(京西人社综执询字〔2024〕166066号)原件、《北京市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询问笔录》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补充协议》复印件、《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限额以下小型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大绿包烤羊腿牛街店人工出勤确认表》复印件为证。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构成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行为,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及《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序号3的规定,该单位的违法行为属于严重情形,本行政机关决定对该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20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09-12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4-09-14 |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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