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

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妙手莲华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1101053443174901
法定代表人: 吕翔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西人社综执罚字〔2023〕2号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及《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序号6的规定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
处罚内容: 本行政机关于2023年3月20日接到举报称,该单位在2022年8月8日至2023年3月17日用工期间涉嫌存在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行为,本行政机关于2023年3月24日立案调查。调查过程中,本行政机关通过对该单位进行调查询问、调取相关证据材料等相关调查程序,现查明,该单位在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3号1幢8层用工期间执行标准工时制度,2022年11月11日,该单位存在日延长李某某、许某某、张某3名劳动者工作时间超4.5小时的行为,涉及上述情形人数占职工总人数10.3%,在10%以上30%以下,日延长工作时间超过国家法定标准1小时以上2小时以下。上述事实有《北京市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询问笔录》原件、北京妙手莲华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职工名册》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2022年8月至2023年2月《考勤表》复印件为证。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构成了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及《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序号6的规定,该单位属于违法行为一般的情形,本行政机关对该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2.按每人100元标准,计3人,共罚款3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7-03
处罚机关: 北京市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息发布时间: 2023-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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