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明丰致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91110118MABQHHRA3U |
法定代表人: | 李明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西陶然亭街道罚字﹝2025﹞10067号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北京明丰致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属于施工单位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违法行为。从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看,影响居民生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参照《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行政裁量权基准〉的通知》(京城管发〔2023〕67号)的相关规定:罚款数额10000=10000×(1+情节系数0+变量系数0),综合考量本案违法行为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实际情况,本行政机关于2025年10月14日做出如下决定:\n对北京明丰致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10-11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陶然亭街道办事处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5-10-13 |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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