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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九久得利商贸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91110102MA01MJ8D7B |
法定代表人: | 张志鹏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西人社综执罚字〔2023〕4号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及《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序号6的规定 |
处罚类别: | 警告;罚款 |
处罚内容: | 本行政机关于2023年5月19日接到举报称,该单位在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5月17日用工期间涉嫌存在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行为,本行政机关于2023年5月25日立案调查。调查过程中,本行政机关通过对该单位进行调查询问、调取相关证据材料等调查程序,现查明,该单位在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一巷6号楼一层101室用工期间执行标准工时制度,2023年3月至2023年5月期间,该单位存在月延长杨某某、范某某等共计10名员工工作时间超36小时,且未能保证上述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的情况。该单位上述违法行为涉及人数占该单位职工总人数50%以上,且每月延长工作时间超过国家法定标准30小时以上。上述事实有《北京市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询问笔录》原件、北京九久得利商贸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职工名册》复印件、《三里河九久得利超市考勤表》(2023年3月至5月)复印件为证。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构成了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及《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序号6的规定,该单位属于违法行为严重的情形,本行政机关决定对该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2.按每人500元标准,计10人,共罚款5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7-17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3-07-17 |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20002 京ICP备190149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