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

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永乐饭庄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110102801367240R
法定代表人: 王佩坤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西人社综执罚字〔2023〕9号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及《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序号6的规定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
处罚内容: 本行政机关于2023年6月29日接到举报称,该单位在2023年3月至2023年4月用工期间涉嫌存在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行为,本行政机关于2023年7月5日立案调查。调查过程中,本行政机关通过对该单位进行调查询问、调取相关证据材料等相关调查程序,现查明,该单位在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67号用工期间执行标准工时制度,2023年4月,该单位存在月延长李某某、刘某某等共计8名劳动者工作时间超36小时的行为,涉及上述情形人数占职工总数10%以上30%以下。上述事实有《北京市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询问笔录》原件、北京永乐饭店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职工名册》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2023年3月份考勤表》至《2023年4月份考勤表》复印件为证。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构成了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及《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序号6的规定,该单位属于违法行为一般的情形,本行政机关对该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2.按每人100元标准,计8人,共罚款8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8-31
处罚机关: 北京市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息发布时间: 2023-09-07

政务服务热线:1234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27号 邮编:100032
技术支持邮箱:work@bjxch.gov.cn
官方微信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20002  京ICP备190149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