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财政报告名词解释
1. 区级财力:即区级体制财力,是区级可自行支配的可用财力。根据市与区财政管理体制,区级体制财力(区级财力)=区级财政收入-体制上解支出+市对区体制补助收入+市对区专项转移支付收入+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
2. 调入资金、调出资金:是反映不同性质资金之间的调入收入与调出支出。按照新预算法第十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要求。为促进全民享受国有企业发展红利,增强国有企业社会责任,我区2017年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及结余按照22%比例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018年将调入比例提高至25%。
3.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财政通过超收收入或一般公共预算的结余资金安排,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及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年初预算时调入并使用的专项基金。
4.“营改增”财力补助:增值税分享比例调整后,为保障各地区财力不受较大影响,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6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市与区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的通知》(京政发〔2016〕19号),以2014年财力为基数,对2016-2018年度因收入比例调整造成的减收给予财力补助。2017年、2018年我区补助均为560604万元。
5. 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是指由西城区政府通过预算安排,以单独出资或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主要采用股权投资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基金。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可以采取直接投资模式或者以母子基金模式进行运作。直接投资模式是指对于区委区政府支持的重大项目和重点领域,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以股权投资等方式直接投资项目。母子基金模式所称子基金是指政府投资基金直接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的基金。
6. 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文件要求,在用好财政增量资金的同时,着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主要包括清理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资金、清理政府性基金预算结余结转资金、加强转移支付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加强部门预算结余结转资金管理、规范权责发生制核算、严格规范财政专户管理、加强收入缴库管理、加强预算周转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偿债准备金管理等方面。
7.政府购买服务: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公众提供的政府新增或临时性、阶段性的服务事项,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政府购买服务应遵循“费随事转”原则,防止出现既通过财政拨款养人办事,又花钱购买服务的行为。
8.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模式):指政府与社会资本为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而建立的全过程合作关系,以授予特许经营权为基础,以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为特征,通过引入市场竞争和激励约束机制,发挥双方优势,提高公共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和供给效率。
9. 预算绩效管理:指在预算管理中融入绩效理念,将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以提高预算的经济、社会效益为目的的管理活动。预算绩效管理是一种以资金使用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成为实施行政问责制和加强政府效能建设的重要抓手,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10. 公共管理综合保险:是指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保险单载明的区域范围内,由于在所管辖的场所或执行职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及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西城区创新公共管理综合保险理念,建立“服务+保险”保障模式,使保险从“应对事件”转变为“应对风险”,充分发挥保险的风险控制、经济补偿和社会救助作用。2018年西城区公共管理综合保险保费270万元/年,累计赔偿限额20000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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