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
2019年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双随机”抽查方案
发布时间:2019-12-12
按照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工作部署,结合北京市双随机抽查工作实践,依据《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双随机”抽查规则>的通知》(京卫监督〔2018〕58号)文件要求,从2019年1月1日起,西城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由日常监督检查和“双随机”抽查并行切换为“双随机”抽查单轨制运行。为完善“双随机”抽查工作,推动监督执法取得更加突出的成效,在2017年9月制发《北京市西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双随机”抽查规则(2017年9月修订版)》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职责及检查主体
业务管理科:负责建立健全我所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细化抽查细则并牵头组织相关责任科室实施;完善“两库”标记;加强人员培训;及时收集“双随机抽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困难,进行整理和上报;对“双随机抽查”工作进行总结;配合区卫计委完成抽查结果公示;对工作资料进行归档。
学校卫生监督管理科:按要求落实学校卫生专业双随机抽查各项工作;配合业务管理科完善“两库”标记及每月抽查比例的确定;严格依法查处本科室所辖单位在随机抽查过程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上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困难。
医政监督管理科:按要求落实医疗卫生相关专业双随机抽查各项工作;配合业务管理科完善“两库”标记及每月抽查比例的确定;严格依法查处本科室所辖单位在随机抽查过程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上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困难。
法制科:负责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做好随机抽查处罚信息公示工作。
公共卫生管理科、各卫生监督站:配合业务管理科完善“两库”标记;按要求严格落实双随机抽查各项工作;严格依法查处在随机抽查过程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上报双随机抽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困难。
中医科、各医疗执法队:配合医政监督管理科完善“两库”标记;按要求严格落实双随机抽查各项工作;严格依法查处在随机抽查过程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上报双随机抽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困难。
二、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方式
根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北京市有关“放管服”改革文件、“双随机”抽查工作安排部署要求,需全面开展“双随机”抽查。依据《“双随机”抽查规则》,继续痛过“北京卫生监督工作平台”,每月随机抽取管理相对人和执法人员名单,力争达到管理相对人年度全覆盖。
三、完善“两库”信息
(一)动态维护单位库
1.按照纳入“双随机”抽查的执法事项,动态维护随机抽查单位信息库。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学校和托幼机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以“北京市卫生监督工作平台”管理相对人数量为基础随机抽取;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放射、血液、传染病以“北京市卫生监督工作平台”医疗机构数量为基础随机抽取。
2.每年12月底标记完成下一年度不列入随机抽查单位库的高风险单位。确定为高风险单位的,每年至少检查3次,3次检查结果均合格者取消风险等级标记。
新取得卫生许可证的单位,应在三个月内完成首次现场监督检查之后,自动进入随机抽查单位库。
(二)动态调整人员库
应按要求定期维护执法人员名录库信息,结合区域特点设置随机抽查基本单元,基本单元内人数不得低于4人。每月动态调整人员执业范围、在岗情况、管辖区域等。
“北京市卫生监督工作平台”的人员执业范围设置应与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信息平台”保持一致,可多项选择人员执业范围。
四、“双随机”抽查规则
(一)合理设置抽查比例
结合实际工作,2019年设定各专业每月在“北京市卫生监督工作平台”抽取比例分别为:
专业类别 | 被抽查单位总数 | 每月抽取比例 | 备注 |
公共场所 | 1848 | 10% | --- |
生活饮用水 | 942 | 10% | --- |
医疗卫生相关专业 | 629 | 10% | 三级医疗机构1-2月份:1户/月,3-9月份:2户/月。 二级医疗机构1-2月份:1户/月,3-9月份:2户/月。 |
学校卫生 | 231 | 13% | 1、2、7、8月因寒暑假不进行抽取 |
(二)人员匹配
每月定时从随机抽查单位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中分专业,随机抽取抽查对象和执法人员2人,随即进行匹配。管理相对人数量较少的,至少抽取1家,抽完为止。
医疗机构检查实行分级分层随机抽查,一次抽查应覆盖该机构涉及到的全部专业内容:
一级以下医疗机构:从执业范围标记为医疗(含中医)、传染病、计生(含妇幼)的人员中随机抽取2人,完成医疗机构、传染病、计生、放射有关的全部检查表,1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
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从执业范围标记为医疗(含中医)、传染病、计生(含妇幼)的人员中随机抽取2人,完成医疗机构、传染病、计生有关的全部检查表;从执业范围标记为放射的人员中随机抽取2人,检查有关放射的全部检查表,二级医疗机构3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三级医疗机构5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
其中,同一医疗机构有多个放射诊疗许可证的,以日常监督检查补充覆盖。
(三)规范执法模式
1.各专业随机抽查的对象同时作为控烟执法的随机抽查对象。
2.当月抽取的任务应当月完成。
3.系统随机抽出的第一个执法人员作为随机抽查的主要责任人。
4.对随机抽查检查发现问题的单位,随机执法人员应使用移动设备,上传检查信息,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处理。
5.各监督执法人员要佩戴执法记录仪,严格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和留痕管理。
(四)有效结合国抽“双随机”
将管理相对人全部纳入国家随机抽取平台,当年已被“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信息平台”抽取并组织开展监督执法检查的,原则上不再纳入“北京市卫生监督工作平台”抽取,任务完成情况综合计入全年“双随机”工作量。
五、及时信息公开
及时公示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对抽查发现违法问题,依法进行行政处罚的单位,按照《北京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方案》和我区的要求,自做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卫生计生委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执法依据、案件名称、行政相对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处罚事由、做出处罚决定的部门、处罚结果、救济渠道和案件来源。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可调整公示方式和范围。
六、其他工作要求
(一)全面执行“双随机”抽查单轨制
自2019年1月1日起,西城区卫生计生监督所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全面执行“双随机”抽查单轨制运行,“北京卫生监督工作平台”已更新系统相关功能。通常情况下,除新发证单位的首次监督、高风险单位监督检查、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处理投诉举报等事项,其他监督检查事项均纳入“双随机”抽查工作范围,以“双随机”抽查形式全面开展日常监督检查。
(二)对抽查对象开展全面监督检查
对“双随机”抽查抽取的管理相对人,一旦随机抽取,在开展现场监督检查时,要对照其监督执法档案,对涉及的所有检查内容和行政处罚职权开展全面监督检查。确保对抽查对象全面履职,减少管理相对人的侥幸心理,提高其违法成本。
(三)探索对高风险单位的监督检查新模式
在全面执行“双随机”抽查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对“高风险”单位的标记和监督检查,细化对“高风险”标记和取消标记的标准,提高对“高风险”单位的发现能力和监督检查能力,确保在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基础上,始终保持对卫生健康违法行为的发现能力和处罚力度,保持全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高压态势。
北京市西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
2019年1月15日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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