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主体信息
(1)执法主体名称: 北京市西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依据行政权力清单,行使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确认、其他权力)
(2)机构职责:北京市西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机构职责
https://www.bjxch.gov.cn/xxgk/jgzn/qgzzfb/qzfcsjsw.html
(3)办公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长椿街甲24号
(4)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7:30
(5)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长椿街甲24号
(6)咨询电话:63027019
(7)监督电话:63028866-1319(检举控告)、63028866-1219(信访)
(8)救济渠道: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不服北京市西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北京市西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北京市西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两年内,有权向北京市西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申请行政赔偿,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赔偿请求提出的时效,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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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20002 京ICP备190149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