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主体信息
发布时间:2025-06-30
(1)执法主体名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什刹海街道办事处(依据行政权力清单,行使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其他权力)
(2)机构职责: 什刹海街道办事处主要工作职责
(3)办公地点:西城区地安门西大街141号
(4)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7:30
(5)通信地址:西城区地安门西大街141号
(6)咨询电话:83223600
(7)监督电话:83223675
(8)救济途径:
(1)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街道办事处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2)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街道办事处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西城区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3)行政赔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街道办事处和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两年内,有权向街道办事处申请行政赔偿,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赔偿请求提出的时效,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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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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