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椿树街道办事处2020年执法检查计划 | ||||||
检查主体 | 检查事项 | 检查方式 | 管理对象基数 | 检查比例 | 检查要求 | 备注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椿树街道办事处 | 对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 1.接举报投诉后检查; | 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求,开展具体执法检查过程中,无特殊情况,应当通过文字、视音频、照相等方式进行记录。 | |||
2.主动巡查; | 1.包括但不限于公园、燃气企业、供暖企业、生活垃圾处理企业、餐馆、加气站、供电企业或营业机构等有明确被检查对象的,基数为本辖区内所负责的特定被检查对象总数; | 1.针对热线等不同方式接到举报投诉的违法行为,按照“接诉即办”工作要求,现场检查比例达到100%; | 1.街道办事处:以随机抽查为主; | |||
3.定期随机抽查; | 2.针对市容环境卫生、黑车非法运营、流动无照经营、无证违法建设等违法形态无明确被检查对象的,按照道路、社区等区域对不特定被检查主体开展执法检查。 | 2.针对已纳入双随机抽查清单的违法行为,按照双随机抽查所确定的比例开展执法检查; | 2.执法队:对辖区内特定被检查对象主体不多的,要做到执法检查全覆盖;对特定被检查对象较多、无法做到检查全覆盖的,可采取随机抽查措施。 | |||
4.根据季节、气候、重大活动保障等,开展不特定专项执法检查; | 3.针对不特定时期开展的专项执法检查,按照根据不同气候、天气、季节、违法形态特征等情况制定的专项执法检查方案所确定的检查比例开展所执法检查; | |||||
5.联合检查; | 4.针对重大活动保障开展的专项执法检查,按照不特定区域、重点区域和场所不定期开展执法检查。 | |||||
6.其他方式。 |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椿树街道办事处 | 对道路及相关设施,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标语和宣传品、夜景照明等城市容貌问题进行检查 | 1.接举报投诉后检查; | 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求,开展具体执法检查过程中,无特殊情况,应当通过文字、视音频、照相等方式进行记录。 | |||
2.主动巡查; | 1.包括但不限于公园、燃气企业、供暖企业、生活垃圾处理企业、餐馆、加气站、供电企业或营业机构等有明确被检查对象的,基数为本辖区内所负责的特定被检查对象总数; | 1.针对热线等不同方式接到举报投诉的违法行为,按照“接诉即办”工作要求,现场检查比例达到100%; | 1.街道办事处:以随机抽查为主; | |||
3.定期随机抽查; | 2.针对市容环境卫生、黑车非法运营、流动无照经营、无证违法建设等违法形态无明确被检查对象的,按照道路、社区等区域对不特定被检查主体开展执法检查。 | 2.针对已纳入双随机抽查清单的违法行为,按照双随机抽查所确定的比例开展执法检查; | 2.执法队:对辖区内特定被检查对象主体不多的,要做到执法检查全覆盖;对特定被检查对象较多、无法做到检查全覆盖的,可采取随机抽查措施。 | |||
4.根据季节、气候、重大活动保障等,开展不特定专项执法检查; | 3.针对不特定时期开展的专项执法检查,按照根据不同气候、天气、季节、违法形态特征等情况制定的专项执法检查方案所确定的检查比例开展所执法检查; | |||||
5.联合检查; | 4.针对重大活动保障开展的专项执法检查,按照不特定区域、重点区域和场所不定期开展执法检查。 | |||||
6.其它方式。 |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椿树街道办事处 | 对清扫保洁,垃圾等废弃物的收集、清运和处理等环境卫生问题抽查进行检查 | 1.接举报投诉后检查; | 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求,开展具体执法检查过程中,无特殊情况,应当通过文字、视音频、照相等方式进行记录。 | |||
2.主动巡查; | 1.包括但不限于公园、燃气企业、供暖企业、生活垃圾处理企业、餐馆、加气站、供电企业或营业机构等有明确被检查对象的,基数为本辖区内所负责的特定被检查对象总数; | 1.针对热线等不同方式接到举报投诉的违法行为,按照“接诉即办”工作要求,现场检查比例达到100%; | 1.街道办事处:以随机抽查为主; | |||
3.定期随机抽查; | 2.针对市容环境卫生、黑车非法运营、流动无照经营、无证违法建设等违法形态无明确被检查对象的,按照道路、社区等区域对不特定被检查主体开展执法检查。 | 2.针对已纳入双随机抽查清单的违法行为,按照双随机抽查所确定的比例开展执法检查; | 2.执法队:对辖区内特定被检查对象主体不多的,要做到执法检查全覆盖;对特定被检查对象较多、无法做到检查全覆盖的,可采取随机抽查措施。 | |||
4.根据季节、气候、重大活动保障等,开展不特定专项执法检查; | 3.针对不特定时期开展的专项执法检查,按照根据不同气候、天气、季节、违法形态特征等情况制定的专项执法检查方案所确定的检查比例开展所执法检查; | |||||
5.联合检查; | 4.针对重大活动保障开展的专项执法检查,按照不特定区域、重点区域和场所不定期开展执法检查。 | |||||
6.其它方式。 |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椿树街道办事处 | 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 | 1.接举报投诉后检查; | 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求,开展具体执法检查过程中,无特殊情况,应当通过文字、视音频、照相等方式进行记录。 | |||
2.主动巡查; | 1.包括但不限于公园、燃气企业、供暖企业、生活垃圾处理企业、餐馆、加气站、供电企业或营业机构等有明确被检查对象的,基数为本辖区内所负责的特定被检查对象总数; | 1.针对热线等不同方式接到举报投诉的违法行为,按照“接诉即办”工作要求,现场检查比例达到100%; | 1.街道办事处:以随机抽查为主; | |||
3.定期随机抽查; | 2.针对市容环境卫生、黑车非法运营、流动无照经营、无证违法建设等违法形态无明确被检查对象的,按照道路、社区等区域对不特定被检查主体开展执法检查。 | 2.针对已纳入双随机抽查清单的违法行为,按照双随机抽查所确定的比例开展执法检查; | 2.执法队:对辖区内特定被检查对象主体不多的,要做到执法检查全覆盖;对特定被检查对象较多、无法做到检查全覆盖的,可采取随机抽查措施。 | |||
4.根据季节、气候、重大活动保障等,开展不特定专项执法检查; | 3.针对不特定时期开展的专项执法检查,按照根据不同气候、天气、季节、违法形态特征等情况制定的专项执法检查方案所确定的检查比例开展所执法检查; | |||||
5.联合检查; | 4.针对重大活动保障开展的专项执法检查,按照不特定区域、重点区域和场所不定期开展执法检查。 | |||||
6.其它方式。 |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椿树街道办事处 | 对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地下设施检查井井盖保护等情况进行检查 | 1.接举报投诉后检查; | 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求,开展具体执法检查过程中,无特殊情况,应当通过文字、视音频、照相等方式进行记录。 | |||
2.主动巡查; | 1.包括但不限于公园、燃气企业、供暖企业、生活垃圾处理企业、餐馆、加气站、供电企业或营业机构等有明确被检查对象的,基数为本辖区内所负责的特定被检查对象总数; | 1.针对热线等不同方式接到举报投诉的违法行为,按照“接诉即办”工作要求,现场检查比例达到100%; | 1.街道办事处:以随机抽查为主; | |||
3.定期随机抽查; | 2.针对市容环境卫生、黑车非法运营、流动无照经营、无证违法建设等违法形态无明确被检查对象的,按照道路、社区等区域对不特定被检查主体开展执法检查。 | 2.针对已纳入双随机抽查清单的违法行为,按照双随机抽查所确定的比例开展执法检查; | 2.执法队:对辖区内特定被检查对象主体不多的,要做到执法检查全覆盖;对特定被检查对象较多、无法做到检查全覆盖的,可采取随机抽查措施。 | |||
4.根据季节、气候、重大活动保障等,开展不特定专项执法检查; | 3.针对不特定时期开展的专项执法检查,按照根据不同气候、天气、季节、违法形态特征等情况制定的专项执法检查方案所确定的检查比例开展所执法检查; | |||||
5.联合检查; | 4.针对重大活动保障开展的专项执法检查,按照不特定区域、重点区域和场所不定期开展执法检查。 | |||||
6.其它方式。 |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椿树街道办事处 | 对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管理行为进行检查 | 1.接举报投诉后检查; | 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求,开展具体执法检查过程中,无特殊情况,应当通过文字、视音频、照相等方式进行记录。 | |||
2.主动巡查; | 1.包括但不限于公园、燃气企业、供暖企业、生活垃圾处理企业、餐馆、加气站、供电企业或营业机构等有明确被检查对象的,基数为本辖区内所负责的特定被检查对象总数; | 1.针对热线等不同方式接到举报投诉的违法行为,按照“接诉即办”工作要求,现场检查比例达到100%; | 1.街道办事处:以随机抽查为主; | |||
3.定期随机抽查; | 2.针对市容环境卫生、黑车非法运营、流动无照经营、无证违法建设等违法形态无明确被检查对象的,按照道路、社区等区域对不特定被检查主体开展执法检查。 | 2.针对已纳入双随机抽查清单的违法行为,按照双随机抽查所确定的比例开展执法检查; | 2.执法队:对辖区内特定被检查对象主体不多的,要做到执法检查全覆盖;对特定被检查对象较多、无法做到检查全覆盖的,可采取随机抽查措施。 | |||
4.根据季节、气候、重大活动保障等,开展不特定专项执法检查; | 3.针对不特定时期开展的专项执法检查,按照根据不同气候、天气、季节、违法形态特征等情况制定的专项执法检查方案所确定的检查比例开展所执法检查; | |||||
5.联合检查; | 4.针对重大活动保障开展的专项执法检查,按照不特定区域、重点区域和场所不定期开展执法检查。 | |||||
6.其它方式。 |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椿树街道办事处 | 对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管理进行检查 | 1.接举报投诉后检查; | 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求,开展具体执法检查过程中,无特殊情况,应当通过文字、视音频、照相等方式进行记录。 | |||
2.主动巡查; | 1.包括但不限于公园、燃气企业、供暖企业、生活垃圾处理企业、餐馆、加气站、供电企业或营业机构等有明确被检查对象的,基数为本辖区内所负责的特定被检查对象总数; | 1.针对热线等不同方式接到举报投诉的违法行为,按照“接诉即办”工作要求,现场检查比例达到100%; | 1.街道办事处:以随机抽查为主; | |||
3.定期随机抽查; | 2.针对市容环境卫生、黑车非法运营、流动无照经营、无证违法建设等违法形态无明确被检查对象的,按照道路、社区等区域对不特定被检查主体开展执法检查。 | 2.针对已纳入双随机抽查清单的违法行为,按照双随机抽查所确定的比例开展执法检查; | 2.执法队:对辖区内特定被检查对象主体不多的,要做到执法检查全覆盖;对特定被检查对象较多、无法做到检查全覆盖的,可采取随机抽查措施。 | |||
4.根据季节、气候、重大活动保障等,开展不特定专项执法检查; | 3.针对不特定时期开展的专项执法检查,按照根据不同气候、天气、季节、违法形态特征等情况制定的专项执法检查方案所确定的检查比例开展所执法检查; | |||||
5.联合检查; | 4.针对重大活动保障开展的专项执法检查,按照不特定区域、重点区域和场所不定期开展执法检查。 | |||||
6.其它方式。 |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椿树街道办事处 | 对供热单位安全管理抽查进行检查 | 1.接举报投诉后检查; | 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求,开展具体执法检查过程中,无特殊情况,应当通过文字、视音频、照相等方式进行记录。 | |||
2.主动巡查; | 1.包括但不限于公园、燃气企业、供暖企业、生活垃圾处理企业、餐馆、加气站、供电企业或营业机构等有明确被检查对象的,基数为本辖区内所负责的特定被检查对象总数; | 1.针对热线等不同方式接到举报投诉的违法行为,按照“接诉即办”工作要求,现场检查比例达到100%; | 1.街道办事处:以随机抽查为主; | |||
3.定期随机抽查; | 2.针对市容环境卫生、黑车非法运营、流动无照经营、无证违法建设等违法形态无明确被检查对象的,按照道路、社区等区域对不特定被检查主体开展执法检查。 | 2.针对已纳入双随机抽查清单的违法行为,按照双随机抽查所确定的比例开展执法检查; | 2.执法队:对辖区内特定被检查对象主体不多的,要做到执法检查全覆盖;对特定被检查对象较多、无法做到检查全覆盖的,可采取随机抽查措施。 | |||
4.根据季节、气候、重大活动保障等,开展不特定专项执法检查; | 3.针对不特定时期开展的专项执法检查,按照根据不同气候、天气、季节、违法形态特征等情况制定的专项执法检查方案所确定的检查比例开展所执法检查; | |||||
5.联合检查; | 4.针对重大活动保障开展的专项执法检查,按照不特定区域、重点区域和场所不定期开展执法检查。 | |||||
6.其它方式。 |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椿树街道办事处 | 对园林绿化保护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 1.接举报投诉后检查; | 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求,开展具体执法检查过程中,无特殊情况,应当通过文字、视音频、照相等方式进行记录。 | |||
2.主动巡查; | 1.包括但不限于公园、燃气企业、供暖企业、生活垃圾处理企业、餐馆、加气站、供电企业或营业机构等有明确被检查对象的,基数为本辖区内所负责的特定被检查对象总数; | 1.针对热线等不同方式接到举报投诉的违法行为,按照“接诉即办”工作要求,现场检查比例达到100%; | 1.街道办事处:以随机抽查为主; | |||
3.定期随机抽查; | 2.针对市容环境卫生、黑车非法运营、流动无照经营、无证违法建设等违法形态无明确被检查对象的,按照道路、社区等区域对不特定被检查主体开展执法检查。 | 2.针对已纳入双随机抽查清单的违法行为,按照双随机抽查所确定的比例开展执法检查; | 2.执法队:对辖区内特定被检查对象主体不多的,要做到执法检查全覆盖;对特定被检查对象较多、无法做到检查全覆盖的,可采取随机抽查措施。 | |||
4.根据季节、气候、重大活动保障等,开展不特定专项执法检查; | 3.针对不特定时期开展的专项执法检查,按照根据不同气候、天气、季节、违法形态特征等情况制定的专项执法检查方案所确定的检查比例开展所执法检查; | |||||
5.联合检查; | 4.针对重大活动保障开展的专项执法检查,按照不特定区域、重点区域和场所不定期开展执法检查。 | |||||
6.其它方式。 |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椿树街道办事处 | 对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 1.接举报投诉后检查; | 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求,开展具体执法检查过程中,无特殊情况,应当通过文字、视音频、照相等方式进行记录。 | |||
2.主动巡查; | 1.包括但不限于公园、燃气企业、供暖企业、生活垃圾处理企业、餐馆、加气站、供电企业或营业机构等有明确被检查对象的,基数为本辖区内所负责的特定被检查对象总数; | 1.针对热线等不同方式接到举报投诉的违法行为,按照“接诉即办”工作要求,现场检查比例达到100%; | 1.街道办事处:以随机抽查为主; | |||
3.定期随机抽查; | 2.针对市容环境卫生、黑车非法运营、流动无照经营、无证违法建设等违法形态无明确被检查对象的,按照道路、社区等区域对不特定被检查主体开展执法检查。 | 2.针对已纳入双随机抽查清单的违法行为,按照双随机抽查所确定的比例开展执法检查; | 2.执法队:对辖区内特定被检查对象主体不多的,要做到执法检查全覆盖;对特定被检查对象较多、无法做到检查全覆盖的,可采取随机抽查措施。 | |||
4.根据季节、气候、重大活动保障等,开展不特定专项执法检查; | 3.针对不特定时期开展的专项执法检查,按照根据不同气候、天气、季节、违法形态特征等情况制定的专项执法检查方案所确定的检查比例开展所执法检查; | |||||
5.联合检查; | 4.针对重大活动保障开展的专项执法检查,按照不特定区域、重点区域和场所不定期开展执法检查。 | |||||
6.其它方式。 |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椿树街道办事处 | 对是否采取措施防治大气、噪声污染、露天烧烤等行为进行检查 | 1.接举报投诉后检查; | 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求,开展具体执法检查过程中,无特殊情况,应当通过文字、视音频、照相等方式进行记录。 | |||
2.主动巡查; | 1.包括但不限于公园、燃气企业、供暖企业、生活垃圾处理企业、餐馆、加气站、供电企业或营业机构等有明确被检查对象的,基数为本辖区内所负责的特定被检查对象总数; | 1.针对热线等不同方式接到举报投诉的违法行为,按照“接诉即办”工作要求,现场检查比例达到100%; | 1.街道办事处:以随机抽查为主; | |||
3.定期随机抽查; | 2.针对市容环境卫生、黑车非法运营、流动无照经营、无证违法建设等违法形态无明确被检查对象的,按照道路、社区等区域对不特定被检查主体开展执法检查。 | 2.针对已纳入双随机抽查清单的违法行为,按照双随机抽查所确定的比例开展执法检查; | 2.执法队:对辖区内特定被检查对象主体不多的,要做到执法检查全覆盖;对特定被检查对象较多、无法做到检查全覆盖的,可采取随机抽查措施。 | |||
4.根据季节、气候、重大活动保障等,开展不特定专项执法检查; | 3.针对不特定时期开展的专项执法检查,按照根据不同气候、天气、季节、违法形态特征等情况制定的专项执法检查方案所确定的检查比例开展所执法检查; | |||||
5.联合检查; | 4.针对重大活动保障开展的专项执法检查,按照不特定区域、重点区域和场所不定期开展执法检查。 | |||||
6.其它方式。 |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椿树街道办事处 | 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是否符合管理规进行检查 | 1.接举报投诉后检查; | 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求,开展具体执法检查过程中,无特殊情况,应当通过文字、视音频、照相等方式进行记录。 | |||
2.主动巡查; | 1.包括但不限于公园、燃气企业、供暖企业、生活垃圾处理企业、餐馆、加气站、供电企业或营业机构等有明确被检查对象的,基数为本辖区内所负责的特定被检查对象总数; | 1.针对热线等不同方式接到举报投诉的违法行为,按照“接诉即办”工作要求,现场检查比例达到100%; | 1.街道办事处:以随机抽查为主; | |||
3.定期随机抽查; | 2.针对市容环境卫生、黑车非法运营、流动无照经营、无证违法建设等违法形态无明确被检查对象的,按照道路、社区等区域对不特定被检查主体开展执法检查。 | 2.针对已纳入双随机抽查清单的违法行为,按照双随机抽查所确定的比例开展执法检查; | 2.执法队:对辖区内特定被检查对象主体不多的,要做到执法检查全覆盖;对特定被检查对象较多、无法做到检查全覆盖的,可采取随机抽查措施。 | |||
4.根据季节、气候、重大活动保障等,开展不特定专项执法检查; | 3.针对不特定时期开展的专项执法检查,按照根据不同气候、天气、季节、违法形态特征等情况制定的专项执法检查方案所确定的检查比例开展所执法检查; | |||||
5.联合检查; | 4.针对重大活动保障开展的专项执法检查,按照不特定区域、重点区域和场所不定期开展执法检查。 | |||||
6.其它方式。 |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椿树街道办事处 | 对机动车停车场是否符合管理规定及影响机动车停车秩序行为进行检查 | 1.接举报投诉后检查; | 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求,开展具体执法检查过程中,无特殊情况,应当通过文字、视音频、照相等方式进行记录。 | |||
2.主动巡查; | 1.包括但不限于公园、燃气企业、供暖企业、生活垃圾处理企业、餐馆、加气站、供电企业或营业机构等有明确被检查对象的,基数为本辖区内所负责的特定被检查对象总数; | 1.针对热线等不同方式接到举报投诉的违法行为,按照“接诉即办”工作要求,现场检查比例达到100%; | 1.街道办事处:以随机抽查为主; | |||
3.定期随机抽查; | 2.针对市容环境卫生、黑车非法运营、流动无照经营、无证违法建设等违法形态无明确被检查对象的,按照道路、社区等区域对不特定被检查主体开展执法检查。 | 2.针对已纳入双随机抽查清单的违法行为,按照双随机抽查所确定的比例开展执法检查; | 2.执法队:对辖区内特定被检查对象主体不多的,要做到执法检查全覆盖;对特定被检查对象较多、无法做到检查全覆盖的,可采取随机抽查措施。 | |||
4.根据季节、气候、重大活动保障等,开展不特定专项执法检查; | 3.针对不特定时期开展的专项执法检查,按照根据不同气候、天气、季节、违法形态特征等情况制定的专项执法检查方案所确定的检查比例开展所执法检查; | |||||
5.联合检查; | 4.针对重大活动保障开展的专项执法检查,按照不特定区域、重点区域和场所不定期开展执法检查。 | |||||
6.其它方式。 |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椿树街道办事处 | 对非机动车停车场管理秩序进行检查 | 1.接举报投诉后检查; | 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求,开展具体执法检查过程中,无特殊情况,应当通过文字、视音频、照相等方式进行记录。 | |||
2.主动巡查; | 1.包括但不限于公园、燃气企业、供暖企业、生活垃圾处理企业、餐馆、加气站、供电企业或营业机构等有明确被检查对象的,基数为本辖区内所负责的特定被检查对象总数; | 1.针对热线等不同方式接到举报投诉的违法行为,按照“接诉即办”工作要求,现场检查比例达到100%; | 1.街道办事处:以随机抽查为主; | |||
3.定期随机抽查; | 2.针对市容环境卫生、黑车非法运营、流动无照经营、无证违法建设等违法形态无明确被检查对象的,按照道路、社区等区域对不特定被检查主体开展执法检查。 | 2.针对已纳入双随机抽查清单的违法行为,按照双随机抽查所确定的比例开展执法检查; | 2.执法队:对辖区内特定被检查对象主体不多的,要做到执法检查全覆盖;对特定被检查对象较多、无法做到检查全覆盖的,可采取随机抽查措施。 | |||
4.根据季节、气候、重大活动保障等,开展不特定专项执法检查; | 3.针对不特定时期开展的专项执法检查,按照根据不同气候、天气、季节、违法形态特征等情况制定的专项执法检查方案所确定的检查比例开展所执法检查; | |||||
5.联合检查; | 4.针对重大活动保障开展的专项执法检查,按照不特定区域、重点区域和场所不定期开展执法检查。 | |||||
6.其它方式。 |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椿树街道办事处 | 对流动无照经营行为进行检查 | 1.接举报投诉后检查; | 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求,开展具体执法检查过程中,无特殊情况,应当通过文字、视音频、照相等方式进行记录。 | |||
2.主动巡查; | 1.包括但不限于公园、燃气企业、供暖企业、生活垃圾处理企业、餐馆、加气站、供电企业或营业机构等有明确被检查对象的,基数为本辖区内所负责的特定被检查对象总数; | 1.针对热线等不同方式接到举报投诉的违法行为,按照“接诉即办”工作要求,现场检查比例达到100%; | 1.街道办事处:以随机抽查为主; | |||
3.定期随机抽查; | 2.针对市容环境卫生、黑车非法运营、流动无照经营、无证违法建设等违法形态无明确被检查对象的,按照道路、社区等区域对不特定被检查主体开展执法检查。 | 2.针对已纳入双随机抽查清单的违法行为,按照双随机抽查所确定的比例开展执法检查; | 2.执法队:对辖区内特定被检查对象主体不多的,要做到执法检查全覆盖;对特定被检查对象较多、无法做到检查全覆盖的,可采取随机抽查措施。 | |||
4.根据季节、气候、重大活动保障等,开展不特定专项执法检查; | 3.针对不特定时期开展的专项执法检查,按照根据不同气候、天气、季节、违法形态特征等情况制定的专项执法检查方案所确定的检查比例开展所执法检查; | |||||
5.联合检查; | 4.针对重大活动保障开展的专项执法检查,按照不特定区域、重点区域和场所不定期开展执法检查。 | |||||
6.其它方式。 |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椿树街道办事处 | 对新生建设工程是否取得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及已取得规划许可的施工现场对外公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进行检查 | 1.接举报投诉后检查; | 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求,开展具体执法检查过程中,无特殊情况,应当通过文字、视音频、照相等方式进行记录。 | |||
2.主动巡查; | 1.包括但不限于公园、燃气企业、供暖企业、生活垃圾处理企业、餐馆、加气站、供电企业或营业机构等有明确被检查对象的,基数为本辖区内所负责的特定被检查对象总数; | 1.针对热线等不同方式接到举报投诉的违法行为,按照“接诉即办”工作要求,现场检查比例达到100%; | 1.街道办事处:以随机抽查为主; | |||
3.定期随机抽查; | 2.针对市容环境卫生、黑车非法运营、流动无照经营、无证违法建设等违法形态无明确被检查对象的,按照道路、社区等区域对不特定被检查主体开展执法检查。 | 2.针对已纳入双随机抽查清单的违法行为,按照双随机抽查所确定的比例开展执法检查; | 2.执法队:对辖区内特定被检查对象主体不多的,要做到执法检查全覆盖;对特定被检查对象较多、无法做到检查全覆盖的,可采取随机抽查措施。 | |||
4.根据季节、气候、重大活动保障等,开展不特定专项执法检查; | 3.针对不特定时期开展的专项执法检查,按照根据不同气候、天气、季节、违法形态特征等情况制定的专项执法检查方案所确定的检查比例开展所执法检查; | |||||
5.联合检查; | 4.针对重大活动保障开展的专项执法检查,按照不特定区域、重点区域和场所不定期开展执法检查。 | |||||
6.其它方式。 |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椿树街道办事处 | 对食品摊贩是否符合规定经营进行检查 | 1.接举报投诉后检查; | 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求,开展具体执法检查过程中,无特殊情况,应当通过文字、视音频、照相等方式进行记录。 | |||
2.主动巡查; | 1.包括但不限于公园、燃气企业、供暖企业、生活垃圾处理企业、餐馆、加气站、供电企业或营业机构等有明确被检查对象的,基数为本辖区内所负责的特定被检查对象总数; | 1.针对热线等不同方式接到举报投诉的违法行为,按照“接诉即办”工作要求,现场检查比例达到100%; | 1.街道办事处:以随机抽查为主; | |||
3.定期随机抽查; | 2.针对市容环境卫生、黑车非法运营、流动无照经营、无证违法建设等违法形态无明确被检查对象的,按照道路、社区等区域对不特定被检查主体开展执法检查。 | 2.针对已纳入双随机抽查清单的违法行为,按照双随机抽查所确定的比例开展执法检查; | 2.执法队:对辖区内特定被检查对象主体不多的,要做到执法检查全覆盖;对特定被检查对象较多、无法做到检查全覆盖的,可采取随机抽查措施。 | |||
4.根据季节、气候、重大活动保障等,开展不特定专项执法检查; | 3.针对不特定时期开展的专项执法检查,按照根据不同气候、天气、季节、违法形态特征等情况制定的专项执法检查方案所确定的检查比例开展所执法检查; | |||||
5.联合检查; | 4.针对重大活动保障开展的专项执法检查,按照不特定区域、重点区域和场所不定期开展执法检查。 | |||||
6.其它方式。 |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椿树街道办事处 | 对供电单位经营情况及电力用户用电规范情况进行检查 | 1.接举报投诉后检查; | 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求,开展具体执法检查过程中,无特殊情况,应当通过文字、视音频、照相等方式进行记录。 | |||
2.主动巡查; | 1.包括但不限于公园、燃气企业、供暖企业、生活垃圾处理企业、餐馆、加气站、供电企业或营业机构等有明确被检查对象的,基数为本辖区内所负责的特定被检查对象总数; | 1.针对热线等不同方式接到举报投诉的违法行为,按照“接诉即办”工作要求,现场检查比例达到100%; | 1.街道办事处:以随机抽查为主; | |||
3.定期随机抽查; | 2.针对市容环境卫生、黑车非法运营、流动无照经营、无证违法建设等违法形态无明确被检查对象的,按照道路、社区等区域对不特定被检查主体开展执法检查。 | 2.针对已纳入双随机抽查清单的违法行为,按照双随机抽查所确定的比例开展执法检查; | 2.执法队:对辖区内特定被检查对象主体不多的,要做到执法检查全覆盖;对特定被检查对象较多、无法做到检查全覆盖的,可采取随机抽查措施。 | |||
4.根据季节、气候、重大活动保障等,开展不特定专项执法检查; | 3.针对不特定时期开展的专项执法检查,按照根据不同气候、天气、季节、违法形态特征等情况制定的专项执法检查方案所确定的检查比例开展所执法检查; | |||||
5.联合检查; | 4.针对重大活动保障开展的专项执法检查,按照不特定区域、重点区域和场所不定期开展执法检查。 | |||||
6.其它方式。 |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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