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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卫生健康行政检查(含双随机抽查)计划

发布时间:2023-03-13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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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工作部署,结合北京市双随机抽查工作实践,依据《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双随机”抽查规则>的通知(京卫监督〔201858)文件要求,西城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继续保持“双随机”抽查单轨制运行。为完善“双随机”抽查工作,推动监督执法取得更加突出的成效,制定2023年“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如下:

检查主体

查事项

检查方式

管理对象基数

查比例

查周期

北京市西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抽查

双随机抽查

1722

5%

每月

二次供水单位供水卫生情况抽查

双随机抽查

1110

5%

每月

医疗机构卫生抽查

双随机抽查

580

5%

每月

学校、托幼机构卫生监督抽查

双随机抽查

246

5%

每月寒暑假期间除外

职业危害用人单位监督抽查

双随机抽查

56

5%

每月

 

动态维护单位库

1.按照纳入“双随机”抽查的执法事项,动态维护随机抽查单位信息库。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学校和托幼机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以“北京市卫生监督工作平台”管理相对人数量为基础随机抽取;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放射、血液、传染病与消毒专业“北京市卫生监督工作平台”医疗机构数量为基础随机抽取。

2.每年12月底标记完成下一年度不列入随机抽查单位库的高风险单位。确定为高风险单位的,每年至少检查3次3次检查结果均合格者取消风险等级标记。高风险单位情形包括:

投诉举报3次以上;

监督抽检检测不合格的;

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国家级、北京市级相关部门转办或督办的;

中央或本市新闻媒体曝光存在违法行为的;

⑥列入医疗机构重点监督监测台账管理的;

⑦辖区结合区域特点确定的高危违法行为。

新取得卫生许可证的单位,应在三个月内完成首次现场监督检查之后,自动进入随机抽查单位库。

  此外,市区两级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机构确定的开展“驻院式”监督检查的医疗机构;分析医疗机构自监管数据及舆情动态情况确定的高风险医疗机构,按照北京市“双随机”高风险单位完成监督,可随时标记,年底自动取消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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