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人行政检查单及检查标准 检查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 秒 | 检查单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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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来源 | □日常检查 □专项检查 □投诉举报 □转办交办 □证后核查 □巡检巡查 | |||||
序号 | 检查项 | 检查要点 | 检查方式 | 检查标准 | 实施层级 | 检查结果 |
1 | 对司法鉴定人执业情况的检查 | 司法鉴定人因严重不负责任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 非现场检查 | 不存在因疏忽大意、管理混乱等造成丢失检材、检材受污染或错误鉴定等,导致当事人无法起诉、无法应诉、严重损害其诉讼实体利益等结果,当事人合法权益损失重大。 | 市级部门、区级部门 | ○ 合格 ○ 不合格 |
2 | 司法鉴定人私自接受司法鉴定委托的行为。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 未违反统一接受司法鉴定委托规定或者在被处以停止执业期间,私自接受委托,承办司法鉴定案件。 | 市级部门、区级部门 | ○ 合格 ○ 不合格 | |
3 | 司法鉴定人同时在两个以上司法鉴定机构执业的情况。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 1、未以司法鉴定人的名义在一个司法鉴定机构执业的同时又在其他司法鉴定机构执业。 2、未在获准变更执业机构前以拟变更后司法鉴定机构的名义开展司法鉴定活动,或者在变更后仍以变更前所在司法鉴定机构的名义开展鉴定活动。 | 市级部门、区级部门 | ○ 合格 ○ 不合格 | |
4 | 司法鉴定人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骗取登记的行为。 | 非现场检查 | 未在申请办理登记、延续、变更等手续时,提供不实、虚假、伪造的材料。 | 市级部门、区级部门 | ○ 合格 ○ 不合格 | |
5 | 司法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行为。 | 非现场检查 | 在诉讼活动中,司法鉴定人未故意出具虚假的司法鉴定意见。 | 市级部门、区级部门 | ○ 合格 ○ 不合格 | |
6 | 司法鉴定人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拒绝出庭作证的行为。 | 非现场检查 | 1、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后,司法鉴定人有正当理由不出庭。 2、司法鉴定人经人民法院通知出庭,在法庭上作证。 | 市级部门、区级部门 | ○ 合格 ○ 不合格 | |
7 | 司法鉴定人拒绝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监督、检查或者向其提供虚假材料。 | 非现场检查 | 不存在司法行政机关实施检查、监督工作时,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拒不提供有关材料或者提供不实、虚假的材料,或者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材料。 | 市级部门、区级部门 | ○ 合格 ○ 不合格 | |
8 | 司法鉴定人在执业过程中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 非现场检查 | 1、未存在违反保密义务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在执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 2、未存在未经委托人或当事人的授权或者同意,擅自披露、散布在执业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 市级部门、区级部门 | ○ 合格 ○ 不合格 | |
9 | 司法鉴定人违反回避规定的行为。 | 非现场检查 | 1、司法鉴定人不存在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诉讼当事人、鉴定事项涉及的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公正进行鉴定。 2、司法鉴定人不存在曾经参加过同一鉴定事项鉴定的,或者曾经作为专家提供过咨询意见的,或者曾被聘请为有专门知识的人参与过同一鉴定事项法庭质证。 3、在诉讼活动中,司法鉴定人不存在在执业过程中与当事人、当事人的近亲属、当事人的代理人私下接触。 | 市级部门、区级部门 | ○ 合格 ○ 不合格 | |
10 | 司法鉴定人遵守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尊重科学,遵守技术操作规范的情况。 | 非现场检查 | 1、司法鉴定人严格遵守与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 2、司法鉴定人严格遵守《司法鉴定职业道德基本规范》,无违反规定情形。 3、司法鉴定人在从事司法鉴定业务时尊重科学,无凭借主观臆断或者凭借想当然进行鉴定,或屈从于个别领导或者部门对鉴定工作的干预,损害鉴定工作的科学性、客观性的行为。 4、司法鉴定人在从事司法鉴定业务时严格遵守司法鉴定技术操作规范,无因违反技术操作规范导致人民法院不予采纳鉴定意见的情形。 | 市级部门、区级部门 | ○ 合格 ○ 不合格 | |
11 | 对司法鉴定人资质情况的检查 | 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合法有效、与执业机构一致。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 1、司法鉴定许可人执业证合法,可以通过《北京市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查询到信息。 2、司法鉴定许可人执业证在有效期内。 3、登记执业机构和实际执业机构一致。 | 市级部门、区级部门 | ○ 合格 ○ 不合格 |
12 | 在登记的司法鉴定执业类别内开展司法鉴定活动。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 查看案件登记台账,已出具司法鉴定意见的案件类型都在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上体现。 | 市级部门、区级部门 | ○ 合格 ○ 不合格 | |
13 | 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上记载的内容,与实际情况一致。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 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上记载的专业技术职称、行业执业资格、执业类别、执业机构等事项发生变更,已由北京市司法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或已向本市司法行政机关提交变更登记申请书和相关材料,正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过程中。 | 市级部门、区级部门 | ○ 合格 ○ 不合格 | |
14 | 司法鉴定人涂改、转让、出租、出借《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的行为。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 在司法行政机关监督检查过程中能够出示《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原件,且无涂改痕迹。 | 市级部门、区级部门 | ○ 合格 ○ 不合格 | |
检查单位 | ||||||
检查结论 | ||||||
检查人员签名 | 姓名: 执法证号: | 年 月 日 | ||||
姓名: 执法证号: | 年 月 日 | |||||
备注 |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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