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定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行政法规】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
【部门规章】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部门规章】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
【地方政府规章】关于印发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
【规范性文件】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暨实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申请条件
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
三、办理材料
序号 | 申请材料名称 | 数量 | 形式 | 要求 |
1 |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 1 | 原件 | 查验后留存高拍件 |
需对申请表单签字确认。
四、办理地点、咨询电话、办理机构、收费标准、办理时间
办理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各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受理个人业务初审):北京市西城区各街道受理该项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受理辖区街道社保所业务复审):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20号综合窗口(街道社保所在此地点办理)。
咨询电话:010-66007070
办理机构:北京市西城区各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受理个人业务初审);北京市西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受理辖区街道社保所业务复审)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间:1-11月全月办理,12月为1-10日。(节假日、休息日及特殊情况除外)
五、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1.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在达到领取年龄前一个月,可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到街道社保所申请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2.街道社保所核验参保人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身份证件原件,查验后留存高拍件。
3.参保人对申请表单签字确认。
4.街道社保所为参保人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领手续。
5.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通过,从符合待遇条件次月发放。
6.若系统中不存在参保人账户信息,还需获取参保人相关银行等信息。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20002 京ICP备190149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