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员范围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需继续留用的参保职工
二、申报材料
1.《企业职工继续留用协议备案申请表》(一式三份);
2.外埠户籍人员还需提交《外埠户籍参保人员延长缴费证明》(可向参保区社保中心获取);
3.外籍人员还需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及《北京市外国人来华工作事务中心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或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三、申报流程
由申报单位在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当月通过社保中心、北京市社保查询终端等方式确认个人缴费、账户性质等相关信息,填写《企业职工继续留用协议备案申请表》,到养老保险科窗口办理备案手续。
外埠户籍人员,申报单位另需在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当月的5日至25日之间到社保中心打印《外埠户籍参保人员延长缴费证明》,并填写《企业职工继续留用协议备案申请表》,到养老保险科窗口办理备案手续。
四、办理地点、咨询电话及办理时间
办理地点: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20号三层2-4号窗口
咨询电话:010-66007070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五、表格下载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20002 京ICP备190149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