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常住外来劳动力《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申领
二、政策依据:
【部门规章】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部门规章】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部门规章】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其他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北京市就业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其他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北京市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其他规范性文件】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就业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和《北京市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其他规范性文件】关于新开办企业就业登记和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合并办理后相关问题的通知
【其他规范性文件】北京市关于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实施意见
【其他规范性文件】关于做好失业登记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三、受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常住外来劳动力,可以向常住所在地的区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1.实现就业登记合并办理的人员,未持有本市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的; 2.通过互联网渠道办结个人就业登记或失业登记,未持有本市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的; 3.在办理就业登记或失业登记时,未持有本市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的。
四、申报材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政府部门核发,纸质)(原件1份仅供查验)
二、个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申请人自备,纸质)
三、在办理了就业登记未持证的情况下提交:个人就业登记信息采集表(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
四、在办理了失业登记未持证的情况下提交:个人失业登记信息采集表(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
五、办理程序:受理 → 决定 → 发证
六、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0个工作日
七、受理部门:
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公共服务分中心: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塔院胡同8号院3号楼2层综合窗口21-24号;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275号
八、咨询查询:
1. 窗口咨询:
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公共服务分中心: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塔院胡同8号院3号楼2层综合窗口21-24号;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275号
2. 电话咨询:(010)66007070
九、 收费标准:无
十、 收费依据:无
十一、材料样表:无
十二、办理要点:无
十三、专线系统:无
十四、特别说明:无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20002 京ICP备190149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