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常住外来劳动力个人就业登记(告知承诺办理方式)
二、政策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部门规章】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部门规章】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部门规章】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部门规章】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
【部门规章】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其他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北京市就业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其他规范性文件】关于用人单位就业登记和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合并办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其他规范性文件】北京市关于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实施意见
【其他规范性文件】关于做好失业登记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三、受理条件:
在劳动年龄内,通过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或灵活就业等形式在本市实现就业的下列常住外来劳动力,可以通过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平台用户中心
(http://bjt.beijing.gov.cn/renzheng/open/login/goUserLogin?client_id=2117&redirect_uri=http://fuwu.rsj.beijing.gov.cn/bjtsso/third/redirect&response_type=code&scope=user_info&state=)、“北京人社”APP、微信公众号或向常住所在地的区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个人就业登记申请,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1.在本市进行了失业登记了的常住外来劳动力;2.在本市参加职工社会保险或在本市就业的外来劳动力。
四、申报材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政府部门核发,纸质)(原件1份仅供查验)
二、个人就业登记信息采集表(现场领取填写)(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
三、常住外来人员个人就业登记告知承诺书(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
五、办理程序:受理 → 决定 → 发证
六、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0.5个工作日
七、受理部门:
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公共服务分中心: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塔院胡同8号院3号楼2层综合窗口21-24号;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275号
八、咨询查询:
1. 窗口咨询:
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公共服务分中心: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塔院胡同8号院3号楼2层综合窗口21-24号;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275号
2. 电话咨询:(010)66007070
九、 收费标准:无
十、 收费依据:无
十一、材料样表:无
十二、办理要点:无
十三、专线系统:无
十四、特别说明:无
网上申报的链接访问地址:http://banshi.beijing.gov.cn/pubtask/task/1/110102000000/16c3a35b-2378-4f44-a186-ffe5f04a6c67.html?locationCode=110102000000&serverType=1003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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