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领条件
当工伤人员死亡以后,工伤经办机构应根据工伤认定决定书,如果有符合条件的供养亲属则添加供养亲属信息进行受理及审核。工伤经办机构应根据工伤认定决定书、供养亲属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供养亲属抚恤金核定。
二、提交材料
1.《北京市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要写清楚供养亲属信息)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提供身份证原件或户口簿原件及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原件或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必要文件(无法确定亲属关系的必须提供户口簿、如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供养亲属抚恤金申请人填写《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承诺书(主要生活来源)》(附表三)或《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承诺书(学生在校就读)》(附表四)
5.被供养人的银行卡(折)原件(如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特别提醒:被供养人的银行卡(折)必须为本人身份证办理的一类卡。
三、办理地点、时间
西城区人力社保大厦三层工伤(职伤)一件事窗口办理
全月工作日均可办理,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5:00;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20002 京ICP备190149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