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定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二、申请条件
本市行政区域内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用人单位5-6级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7-10级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时可以申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三、办理材料
1.《北京市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
2.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1份(证明上应体现出工伤职工姓名、身份证号,并注明发生工伤次数、解除劳动关系日期、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原因,由工伤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附表五)
3.5-6 级工伤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需提供辞职申请原件,并由工伤职工本人签字确认
四、办理地点、咨询电话、办理机构、收费标准、办理时间
办理地点: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20号三层工伤(职伤)一件事窗口
咨询电话:010-66007070
办理机构:北京市西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间:西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力社保分中心 法定工作日均可办理 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 上午08:30-09:00;中午12:00-13:30;下午17: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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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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