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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身故一件事

发布时间:2025-04-30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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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身故一件事

(非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人员)


一、申报途径

(一)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申报

(网址:https://fuwu.rsj.beijing.gov.cn/zhrs/yltc/yltc-home

单位在职人员去世的由单位申请,已离职人员:社保关系在新系统中推送到街道或公服中心的参保人,可以由家属自行办理;社保关系仍在原单位的仍由原单位办理。

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由单位申请,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可以由家属进行申请。

操作方法及要求详见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中“城镇职工单位用户操作说明”或“个人用户操作说明”的“身故一件事”说明。

(二)社保大厦二层大厅综合窗口办理。

(三)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去世后,可由家属到所属街道市民服务中心申请。

 

二、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申报的,请按系统要求填报,并上传《北京市社会保险关系终止(结算)类业务申请表》、申领人身份证正反页复印件、死亡证明(若未获取到死亡的共享数据时才需要提供此项材料,具体材料内容同现场办理的材料一致)。养老保险待遇原则上应发放至参保人员原养老金银行账户或社保卡银行账户,若需发放至单位或申领人账户,请携带相关材料(详见现场办理所需材料)前往现场办理。发放到单位,请填写《养老保险待遇发放方式申请书》下载链接:https://rsj.beijing.gov.cn/yltc/shbxmbxz/202310/P020231106665203025625.docx

发放到申领人的,请填写《养老保险待遇发放方式申请书(申领人版)》,下载链接:https://rsj.beijing.gov.cn/yltc/shbxmbxz/202310/P020241211555874605060.doc,同时需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户口本、结婚证等国家法定证照,以及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经盖章的档案记录也适用。

(二)窗口现场申报的单位或家属需提交:

1.死亡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2.填报《北京市社会保险关系终止(结算)类业务申请表》一份;

3.申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的,提供申领人公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4.在职去世人员申领遗属待遇的还需填报《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申领表(在职死亡人员适用)》一份;

5.在职去世人员申领遗属待遇的,如去世人员无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还需提交《无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承诺书(遗属待遇用)》一份(通过窗口申报时需提交)。

6.在职去世人员,最后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京的参保人员,如存在外省市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记录的,应办理个人账户归集后再申领遗属待遇。如申领人承诺放弃归集,则需填报《放弃外省市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转入北京承诺书(遗属待遇用)》一份(通过窗口申报时需提交)。

 

三、办理时间

全月工作日均可办理

 

四、注意事项

(一)单位在职职工去世需缴纳去世当月的社保费,灵活就业人员去世的可以选择放弃缴纳当月社保费。

(二)因社保待遇直接支付至参保人本人账户,申报死亡前请务必核对社保系统中参保人的银行账户信息并及时修改(应为参保人本人名下一类银行账户),避免社保待遇支付失败。

(三)退休人员去世后应于去世当月进行申报,如存在多领取的养老保险待遇,将从待领取的其他待遇中(账户余额清算、遗属待遇)中进行抵扣。

(四)在职人员去世后如存在多缴纳的,应先行办理多缴退费后再申报。

(五)在职人员去世后申领遗属待遇的,如参保人有视同缴费年限的(申报单位需要通过“身故一件事”模块发起视同认定申请后,由行政部门审核人事档案,认定视同缴费年限。),应先由行政部门审核人事档案,认定视同缴费年限。

(六)遗属待遇申领人非去世参保人父母、子女、配偶的,还需填报《其他关系遗属申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承诺书》一份(通过线上平台及窗口申报时均需提交)。

(七)在职人员去世后,最后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京的参保人员,如存在外省市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记录的,应办理个人账户归集后再申领遗属待遇。如申领人承诺放弃归集,则需填报《放弃外省市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转入北京承诺书(遗属待遇用)》一份(通过窗口申报时需提交)。

(八)参保人去世后,可先申报死亡减员,社保待遇申领可另行申报。

(九)死亡证明材料包含:1.《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2.《居民死亡殡葬证》(需明确个人信息及死亡日期);3.北京市死亡医学证明书;4.乡镇及以上级别人民政府、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5.殡仪馆开具的火化证明(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死亡日期、火化日期,加盖殡仪馆公章)。

注:参保人在境外去世的,死亡证明为非中文的,其死亡证明应附翻译件,翻译件需有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并盖章及翻译公司具有资质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翻译公司公章)。

 

五、表格下载地址

(一)《北京市社会保险关系终止(结算)类业务申请表》、《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申领表(在职死亡人员适用)》可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中“北京社会保险业务申请表下载”处自行下载打印,单位申请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网址:https://fuwu.rsj.beijing.gov.cn/zhrs/yltc/yltc-home

(二)《无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承诺书(遗属待遇用)》、《其他关系遗属申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承诺书》、《放弃外省市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转入北京承诺书(遗属待遇用)》可通过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官网中“西城服务-社会保障-表格下载-社会保险”处自行下载打印。

(网址:https://www.bjxch.gov.cn/xcfw/shbz/xzzq/bgxz/shb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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