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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24-12-31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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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条件

1.退休年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确定为本市的人员,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相应渐进式延迟的年龄;

2.社保缴费: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2029年12月31日前);

3.工种须经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工养老保险处备案确认(原为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并达到特殊工种工作年限;

4.工种需按人社部要求,由从事工种单位登录特殊工种岗位人员报送系统进行备案确认(详见特殊工种备案指南)。

二、申报材料

1.职工提前退休审批表(一式二份)

2.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请书(一式一份)

3.特殊工种公示材料(含公示表、公示结论、影像资料)(申报单位及特殊工种从事单位均需要提供,一式两份)

4.单位从事特殊工种市局批文(一份)

5.职工档案

三、申报流程

1.由申报单位完成退休职工的阅档、公示、填表、加盖公章等前期准备工作。

2.申报单位登录“退休打包一件事”平台(登录网址:http://fuwu.rsj.beijing.gov.cn/bjdkhy/zgtx/ ,该网址可见具体单位操作指南),点击“单位申请”一栏,按系统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应电子版材料(需上传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个人申请及公示表)。选择线下办理的,在三楼“退休一件事”2至4号窗口办理,需要填写《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打包联办登记表》、上传职工签字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时间申请表》(“退休一件事”申报网厅平台可下载)。

社保经办部门受理成功后,将申报材料提交至社保大厦三层“养老退休一件事”1号窗口,在养老审核部门按规定审核后,对不符合退休条件的,由负责审核的工作人员填写告知书,反馈申报单位。申报单位可按告知内容补充相关材料后再次申报职工退休手续。对于申报的档案、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审核通过的,需按北京市文件要求,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jxch.gov.cn/index.html )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通过的,职工到达退休年龄时,由社保大厦三层社保中心基金支付科负责基本养老待遇核准。

五、办理地点、咨询电话

办理地点: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20号三层“退休一件事”窗口

咨询电话:010-66207070

六、表格下载

1.职工提前退休审批表(空表).xlsx

1.职工提前退休审批表(样表).pdf

2.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请书(空表).docx

2.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请书(范本).pdf

3.特殊工种退休公示表(范本).pdf

3.特殊工种退休公示表(空表).xlsx

4.提前退休岗位登记表(空表).xlsx

4.提前退休岗位登记表(样表).pdf

5.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公示结论(范本).pdf

5.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公示结论(空表).doc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请办理服务指南表格下载.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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