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依据
【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 【法规】
3. 《北京市集体合同条例》(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6号) 【部门规章】
4. 《集体合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 【其他规范性文件】
5. 《关于印发〈北京市集体合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劳社资发〔2005〕115号)
二、办理电话
010-66007070
三、办理地点
西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275号二层综合窗口(42-44号)
四、服务对象
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
五、办结时限
法定:11个工作日
承诺:11个工作日
六、受理条件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属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受理,出具《集 体合同审查受理通知书》;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1个工作日内一 次性告知申 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集体合同备案补正材料通知书》。申请人按照本行 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 日起即为受理;
3. 申请材料存在错误,可以当场更正的,应当允许并指导申请人当场进行更正;
4.申请事项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其具体原因。
七、申请材料
序号 | 申请材料名称 | 数量 | 形式 | 要求 |
1 | 《集体合同备案申请表》 | 1 | 原件 | 内容规范、符合 法定要求 |
2 | 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会议 关于集体合同的决议 | 1 | 原件 | 符合职代会或职工 大会决议要求 |
3 | 集体合同 | 1 | 原件 | 符合法定要求 |
4 | 授权委托书(企业法定代表人为该方首席代表、 工会主席为职工方首席代表的,不需授权委托 书;依法设立的法人分支机构签订集体合同备 案,应报送法人授权委托书。) |
1 |
原件 | 材料齐全,符合 法定要求 |
5 | ①《集体合同审查告知承诺书》 ②上级工会批准成立工会的文件 ③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副本 (三选一) |
1 | ①原件 ②③原件 或复印件 | ①符合法定要求 ②③查验后退回, 不留存 |
6 | 使用北京市集体合同终端录入系统(单机版)录 入信息所生成的电子数据(db文件) | 1 | 按各区要求发送 至相应邮箱 |

九 、办理结果
集体合同审查受理通知书
集体合同审查意见书
十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 一 、实施主体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说 明 :
1.签订区域、行业集体合同的,由区域、行业的工会组织按照签订区域、行业集体 合同的相关规定向其所在地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2.中央管辖的企业以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用人单位的集体合同管理按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部规定执行。
附件:
集体合同备案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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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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