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休统筹人员门(急)诊费用手工报销
【事项内容】
此事项包括离休统筹人员门(急)诊费用申报的办理。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
(2)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决定(2005年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58号)。
(3)《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快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的通知》(国医疗保险电〔2018〕14号)。
(4)《关于实施社会保障卡医疗费用实时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办发〔2009〕13号)。
(5)《关于北京市社会保障卡实施过程中门(急)诊医疗费用审核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办发〔2009〕34号)。
(6)《关于北京市社会保障卡实施过程中就医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办发〔2009〕37号)。
(7)《关于做好参保人员门、急诊医疗费用手工报销工作的通知》(京医保发〔2009〕40号)。
(8)《关于开展应用医保电子凭证就医结算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医保办发〔2020〕21号)。
(9)《关于北京市离休统筹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就医及医疗费用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医保发〔2010〕70号)。
【办理材料】
(1)《北京市离休统筹人员门诊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汇总单》。
(2)《北京市离休统筹人员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
(3)收费票据。
(4)检查、治疗费用明细。
(5)处方底方。
(6)急诊或急症需提供医学诊断证明(原件1份)。
(7)转诊(院)需提供转诊(院)单(原件1份)。
备注:(1)意外伤害就医的应提供交警事故认定书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无法提供的应填写个人承诺书;(2)特殊情况可要求提供病历中的佐证材料。
【办理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20号社保大厦4层医保大厅
【办理机构】
西城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收费标准】
无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5:00{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9:00,中午12:00-13:30,下午5:00-5:30;周六08:30-12:30(法定节假日除外,需预约)}。
【咨询电话】
66007070
回到顶部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20002 京ICP备190149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