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城区教育委员会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统筹规划本区教育布局和结构调整及体制改革工作。制定本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统一管理本区各级各类教育事业。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本区学习型城区建设工作。
(三)根据管理权限,负责审批国家举办的、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举办的幼儿园、中小学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并履行监管职责。
(四)负责制定实施本区学前、小学、初中、高中、职高学校的招生计划。负责学校考试工作和学籍管理工作。
(五)负责指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负责指导学校开展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国防教育等工作。
(六)统筹规划本区教育督导工作,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区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状况和质量的监测以及各级各类学校办学状况和教育教学水平的督导评估。对教育政策的施行效果进行评价,提出报告和建议。
(七)负责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干部队伍建设、职称资格评定、师德师风建设等工作。
(八)统筹管理使用全区教育经费。负责所属单位的财务指导和内部审计监督工作。负责管理本系统教育国有资产和教育基本建设项目。
(九)组织实施本区教育科学研究和教育教学研究。负责本区教育现代信息技术发展工作和教育系统网络信息安全工作。负责本区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工作。
(十)组织指导本系统对外教育合作与交流工作、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
(十一)负责指导学校后勤工作。协调组织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学校正常秩序维护等工作。
(十二)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承担相关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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