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




区卫生健康委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保密、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和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承担建议议案提案办理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负责本系统维护安全稳定工作。承担本系统外事工作。

 (二)党建工作科(机关党委)。负责本系统党的组织、思想作风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负责系统人才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管理所属单位导班子建设负责本系统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统战对台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和纪检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社会办医院党建的有关工作。

 (三)发展规划科(体制改革科)。负责拟订卫生健康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统筹优化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具体工作,组织研究改革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政策研究解决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并开展督查和考核评价落实医疗卫生单位建设标准,编制机关和所属单位基本建设年度计划、建设项目并指导实施

   (四)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负责机关依法行政推进工作负责承担行政复议和应诉的有关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负责组织本机关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负责本系统法治宣传,落实普法规划负责本系统公职律师管理。承担本区卫生健康方面的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工作,统筹协调放管服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食品安全标准的备案工作。

 (五)疾病预防控制科。负责拟订本区传染病、地方病预防控制规划和措施负责本区染病疫情处置应对工作负责规划、推进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和完善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系统。指导医疗机构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并监督管理。拟订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政策及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本区免疫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预防接种服务体系建设,组织疫苗针对传染病防控的免疫效果评估。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落实执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六)医政科社会办医服务管理科研究提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组织实施医疗机构管理的有关政策、规范和标准负责医院等级的申报及评审工作承担医疗机构医疗、康复、护理服务的监管、考核和评价工,负责医疗机构药事与医疗器械管理工作。参与组织处理医疗机构内药品、医疗器械突发不良事件统筹推进医疗机构医务社工工作。负责医疗卫生行风建设,责医疗纠纷行政调解工作拟订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和强化管理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落实卫生健康支援合作工作。拟订采供血机构以及血液管理的有关政策、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

 (七)中医管理科(科技教育科)拟订本区中医药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中医医疗机构管理的有关政策、规范和标准,负责中医医疗机构的管理工作。推进中西医结合工作,推进中医药、民族医药继承、发展与合作。组织拟订本区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和科技成果转化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负责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八)社区卫生管理科。拟订社区卫生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参与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与实用技术的普及推广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推进应对人口老龄化有关卫生健康方面的政策措施组织落实国家及北京市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九)爱国卫生运动推进科(健康促进科)负责拟订和落实爱国卫生和健康促进工作的规划、政策措施以及公众健康教育的目标、规划、政策和规范。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工作。组织开展国家卫生区和健康城区建设工作。依法负责开展控烟工作和全区除“四害”的组织工作。负责重大疾病、慢性病防控管理、精神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工作体系建设和组织落实,组织开展相关的监测、调查及评估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十)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负责本区卫生应急体系、院前医疗急救体系的日常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本区传染病疫情应急准备及应急处置相关工作。组织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医学救援工作,并开展培训和演练。组织协调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节日医疗应急保障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目录,统筹协调所属医疗机构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和调拨管理。 

 (十一)妇幼健康科拟订妇幼卫生健康服务的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十二)家庭发展科。承担出生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贯彻落实生育政策,完善和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组织拟订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的政策、规范,并推进落实,负责相关托育服务机构的指导和管理。

   (十三)综合监督科。统筹本区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监督工作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组织查处违法行为。责卫生执法机构业务管理,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负责组织开展动物疫病预防控制。负责兽医医政、药政行政管理工作和饲料行政管理工作。

 (十四)安全保卫科。组织拟订医疗卫生机构、托育机构安全保卫工作措施、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安全保卫管理。督促指导有关单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组织安全生产现场检查。负责本系统综合保障工作。负责推动建立和谐患关系,处理本区卫生健康方面的投诉承担接诉即办和信访工作

(十五)信息统计科。承担本区卫生健康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拟订卫生健康信息化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卫生健康大数据建设和应用组织落实卫生健康的统计管理、统计调查与分析工作协调推进卫生健康信息互联互通与共享应用工作。

 (十六)计划财务科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和财务工作,负责规范本系统财务行为,负责审核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承担财政资金绩效评估工作。

(十七)审计物价科。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所属单位财务报表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承担相专项审计工作负责区属及辖区二级以下医疗机构物价工作负责本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十八)人事科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组织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

 (十九)群团工作科。负责本系统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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